版权保护 | 请您及时来登记
版权即著作权,是指文学、艺术、科学作品的作者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版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类型,由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
在中国,版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版权登记不是取得版权的前提条件,但是版权登记证明文件是登记事项的一种初步证明,可以作为主张权利或提出权利纠纷行政处理或诉讼的证明文件。计算机软件,可由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负责登记;其他具有独创性的作品:文字、美术、摄影、电影、音乐、建筑作品及工程设计图等,可由省版权登记部门负责登记。在某些国家,作品如未登记,将产生一些不利后果。
1、作品复印件,无纸质作品需要提交电子版;
2、作品登记申请表,需填写作品名称、作品类别、作品的基本信息、权利状况说明书、申请人的信息等;
3、作品创作说明书,需填写作品创意、内容简介、创作经过等;
4、在作品自愿登记权利保证书上,需著作权人签字认可,法人作品还需企业或事业单位盖章认可;
5、权利归属协议书(合作作品、法人作品、职务作品、委托创作作品等作品登记时应提交);
6、著作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作品还需提交企业的营业执照或者事业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如委托代理登记则应提交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作品登记申请表、作品创作说明书、作品自愿登记权利保证书等在四川版权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sc-copyright.org/down下载。以上材料均应用A4纸打印或填写。
现场登记地点:犍为县版权局(县委宣传部305室)
版权登记咨询电话:4259162。
审核:岑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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