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产”变“资产”还要越过几重山
伴随经济结构转型、高质量发展的持续推进,我国一些地区不断推进知识产权证券化,将“知产”变为“资产”,为不少高新技术企业雪中送炭提供融资便利。
记者调研发现,将社会资产的“标尺”由自然禀赋型的房产、地权,向知识禀赋型的技术、专利演化推动,将成为转变发展方式、转换增长动力的“密钥”,蕴含巨大潜力。但同时,“知产”变“资产”尚存评估难、人才缺、配套弱等“几重山”亟待翻越,需要政府、企业、中介机构等共同努力。
“知产”助力科技企业融资
3月下旬,深圳市“南山区-中山证券-高新投”知识产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正式发行,在南山区具有“知产”的4000余家企业中,相关机构筛选出12家为疫情防控做出贡献的企业入池,包括开立医疗、菲鹏生物、润贝化工、新纶科技等。
中山证券总裁胡映璐介绍,12家企业实际融资成本为年利率2.98%,发行规模3.2亿元,基础资产借款人或其关联方以其持有的知识产权(发明专利、实用新型等)向深圳市高新投小贷公司提供质押,涉及50件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
“从‘知产’到‘资产’,这次发行的产品具有抗击疫情主题明确、底层知识产权质量优良、企业融资成本低廉、对接融资金额较大的特点。”深圳市南山区委书记王强说。
记者调研了解到,知识产权证券化在国际金融领域有不少尝试,但在我国还处于探索阶段。从国内现有产品发行情况来看,因基础资产形态不同,近年来主要有融资租赁债权、应收账款债权、小额贷款债权等模式。
深交所相关负责人表示,发行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有助于促进企业知识产权的交易及运用,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过程中的“融资、交易、运营”业务链条,拓宽轻资产运营科技型企业融资渠道。
截至今年3月底,深交所已对5单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出具无异议函,拟融资规模60.34亿元,其中已发行5期,发行规模24.47亿元,市场份额占比58%。
“知本”到“资本”
评估难成为棘手问题
一些高新技术企业负责人表示,知识产权这类无形资产在过去价值评估体系下很难被准确评估,同时,传统银行融资的企业价值评估方法较少将知识产权类资产纳入有效评估体系。创新型企业早期由于没有形成有效销售收入、正向净利润、净现金流或者足够的固定资产,导致很难获得早期发展的资金支持。
嗷嗷待哺的中小创新企业,往往面临难有房产等实物抵押的窘境。当目光投向企业“知产”时,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评估难成为棘手问题。
“我国知识产权运营仍然处在萌芽阶段,知识产权的流通性偏弱,致使知识产权处置难。由于处置困难,知识产权运营数据少,最终使知识产权评估的难度加大。”北京中金浩资产评估公司高级合伙人刘凯达说。
“传统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操作流程较长,无形资产的定价、质押还没有规模化与标准化。时间周期长,企业往往需要面对多个机构,操作和沟通成本较高。”刘俊锋说。
复合型人才匮乏、中介机构专业度较低也是知识产权证券化的痛点。刘凯达说,知识产权证券化是在资产证券化的基础上融合知识产权运营,但是目前能在这两个领域实现跨界的人才较少,能同时协调政府、融资企业、发行人、三方差额增信、券商、律所、评估机构、评级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多个部门的团队就更稀缺了。南山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胡再霞说,中小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成本普遍偏高,知识产权评估难度较大,配套基础环境建设有待提升。
“自然禀赋”到“知识禀赋”
推动资产“标尺”升级
专家提醒,我国知识产权证券化需要完善相关规范和指引,发展知识产权证券化需要“规则先行”,完善相关规范指引,加强配套交易制度建设。
“知识产权证券化等相关产品,正在将社会资产的‘标尺’由自然禀赋型的房产、地权,向知识禀赋型的技术、专利演化推动,蕴含巨大潜力。”胡映璐说,但这个方向路漫且长,需要更加优质的原始创新基础资产,需要高质量发展不断向前迈进。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证券化操作主要依据证监会2014年发布的《证券公司及基金子公司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以及证券交易所对资产证券化的相关解释。针对知识产权证券化的定义、税收安排、产品交易、信息披露等具体法律规范较少。
专家建议,可以采用地方性法规或政府规章的形式先行先试,对知识产权证券化问题做出专门规定和具体操作管理办法,为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业务提供清晰指引。
与此同时,需要完善无形资产估值体系,培育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专业评估机构,进一步提高评估、增信等服务质量,加强知识产权证券化配套交易制度建设。
此外,知识产权证券化发展初期阶段,一定程度的政府扶持不可缺。一些专家建议,政府部门可以采用贴息、税收优惠、发行绿色通道等方式,降低知识产权证券化的交易成本和发行难度。在市场发展初期,金融机构、中介机构在确保收回成本的情况下,予以一定程度让利,推动“知产”“知本”逐步发展壮大。
孙 飞 印 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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