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崽青蛙抄袭葫芦娃?82岁原作者回应不予追究,但其中另有内情
爆红的网红卖崽青蛙是南京的童女士设计的。近日,童女士在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早就申请了网红青蛙的美术著作权,但不会计较版权问题,甚至鼓励大家通过网红卖崽青蛙来改善生活。
严格来说童女士也不是网红青蛙的原作者,因为网红青蛙是童女士在动画片葫芦娃中的红蛤蟆一角的形象基础上修改创作出来的,童女士很坦率地承认了这一点。
不少网友呼吁葫芦娃或者说红蛤蟆的原作者出来维权,对此,原作者吴云初也给出了回应:我们不会想到(网红青蛙)侵犯我们的版权了,大家都喜欢这样的造型,挺好的。而且她公开承认是从《葫芦兄弟》得到启发了,我觉得她还是比较坦率的。这样暖心、豁达的回应,也让网友们纷纷感慨老一代艺术家的格局和心胸。
82岁的吴云初老先生是《葫芦兄弟》的美术设计师,也是国家一级美术设计师、国家一级动作设计师。他和已故的“葫芦娃之父”胡进庆共同创作了《葫芦兄弟》里包括葫芦娃、蝎子精、蛇精、蛤蟆精在内的各个美术形象。
有网友应该会感到奇怪,曾经的葫芦兄弟著作权所有人到处维权,被告的不在少数,怎么现在这么好说话了?《十万个冷笑话》因为使用了葫芦娃形象被索赔50万(索赔成功),明星王祖蓝也曾经因为在综艺节目上恶搞葫芦娃形象而被索赔10万,这些侵权案可还历历在目呢。
其实一点都不奇怪,吴云初虽然是葫芦兄弟的原作者,却只享有其署名权,真正的著作权属于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也就是《葫芦兄弟》的出品公司。而状告《十万个冷笑话》和王祖蓝的,也正是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
早在2012年,吴云初、胡进庆两位原作者就曾起诉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希望能拿回葫芦兄弟的美术著作权,但一审、二审均以败诉告终,最后也没能拿回著作权。
也就是说,吴云初老先生并没有资格起诉网红卖崽青蛙侵权,他说不追究也没用,追不追究还要看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
以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的一贯维权态度来看,网红青蛙被追究侵权的可能性不小。如果网红青蛙的影响力进一步扩大,带来的收益越来越多,那童女士和一众厂家、卖家恐怕就真的危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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