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糕店使用“熊出没”形象被判赔5500元,员工:仍可购买

发布时间:2023-01-30 05:48:21 作者:五色时光_多城市分站站群系统 来源:undefined 浏览量(18023) 点赞(4253)
摘要: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2019年7月6日,华强方特动漫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与公证员来到该蛋糕店,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现场订购了生日蛋糕1个,并取得彩

近日,河南省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公布了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与一蛋糕店的著作权权属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2019年7月6日,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的委托代理人与公证员来到该蛋糕店,以普通消费者的身份现场订购了生日蛋糕1个,并取得彩虹西饼连锁企业蛋糕订单1张,次日取回上述生日蛋糕。现场购物获得的部分商品经公证处粘贴封条后交委托代理人保管。

判决书显示,庭审中,当庭拆封上述公证封存实物,内有塑料制卡通玩偶8个,其中的6个玩偶与华强方特公司主张权利的美术作品《熊大》、《熊二》、《光头强》、《吉吉》、《蹦蹦》基本相同,构成实质性相似。

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系涉案美术作品的著作权人,其享有的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被告销售的蛋糕上用于装饰的卡通玩偶形象系对上述美术作品的模仿与抄袭,侵犯了原告对上述美术作品享有的发行权,应依法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最终,法院判定,该蛋糕店立即停止侵犯美术作品《熊大》、《熊二》、《光头强》、《吉吉》、《蹦蹦》著作权的行为,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5500元。

10月20日下午,九派新闻记者致电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案件后续的具体情况不方便透露。

随后,记者又以顾客身份致电该蛋糕店,其员工表示,目前仍然可以购买带有“熊出没”卡通玩偶形象装饰的蛋糕。

企查查APP显示,华强方特(深圳)动漫有限公司涉司法案件数量达8953件,其中,该公司案件身份为原告的案件占94.49%;在案由统计中,案件案由为“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的数量最多,有4789件,占比达到53.59%。除“其他民事”外,案由统计数量由大到小依次为“侵害其他著作财产权纠纷”(555件)“著作权权属纠纷”(523件)“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495件)等。

九派新闻记者 彭茸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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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九派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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