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案例】严厉打击涉疫假冒注册商标犯罪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权益

发布时间:2023-04-20 15:19:23 作者:五色时光_多城市分站站群系统 来源:undefined 浏览量(20023) 点赞(0253)
摘要:基本案情2022年1月起,被告人覃某权为谋取非法利益,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从古某罗、李某等人处购进试剂条、塑料壳等原材料,组织人员周某、覃某杰等人生产假冒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iHealth”注册商标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快速检测试剂。被告人古某罗明知覃某权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快速检测试剂

基本案情

2022年1月起,被告人覃某权为谋取非法利益,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从古某罗、李某等人处购进试剂条、塑料壳等原材料,组织人员周某、覃某杰等人生产假冒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iHealth”注册商标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快速检测试剂。

被告人古某罗明知覃某权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快速检测试剂,仍向其提供制作该产品所需测试条及洗脱液;被告人李某明知覃某权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快速检测试剂,仍委托被告人何某学生产20万套塑料壳提供给覃某权;被告人何某学明知李某订购的塑料壳系假冒注册商标的产品半成品,仍向李某提供该半成品;被告人周某明知覃某权生产、销售侵权产品仍安排工人组装完成侵权产品196560盒,装箱后运至指定地点。

覃某权指使被告人覃某杰、谢某群租用仓库存放涉案产品原材料及成品,被告人覃某杰、谢某群在仓库组装侵权产品并配合被告人周某从该仓库获取原材料。被告人柳某荫明知覃某权生产假冒注册商标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快速检测试剂,仍向覃某权订购并雇佣被告人易某军“双清到门”运送至境外;被告人易某军亦明知上述产品系侵权产品,仍将货物运往境外。

被告人连某宏从覃某权处购进原材料,指使被告人胡某鳌等人租用厂房、雇佣工人加工组装假冒“iHealth”注册商标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快速检测试剂。

2022年3月,被告人覃某权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指使被告人覃某杰雇佣工人以及被告人谢某群对假冒明尼苏达矿业制造(中国)投资有限公司“3M”注册商标口罩(半成品)进行喷码加工。

裁判结果

天津市和平区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覃某权等十一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其中被告人覃某权、柳某荫、周某、古某罗、易某军、李某、何某学、覃某杰、连某宏、胡某鳌情节特别严重,谢某群情节严重,其行为均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覃某权、柳某荫、周某、古某罗、易某军、李某、何某学、覃某杰、谢某群系共同犯罪,连某宏、胡某鳌系共同犯罪,依法均应予惩处。其中覃某权、柳某荫、连某宏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周某、古某罗、易某军、李某、何某学、覃某杰、谢某群、胡某鳌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系从犯。

十一名被告人生产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系新冠疫情期间的防疫物资,但鉴于各被告人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对其从宽处罚;被告人周某等人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均系从犯,依法对其减轻处罚;被告人易某军有自首情节,对其从轻处罚;被告人连某宏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构成累犯,予以从重处罚。

被告人李某、何某学、谢某群在本案中犯罪情节较轻,能够认罪悔罪、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故对其适用缓刑。最终认定各被告人犯假冒注册商标罪,并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对社会危害程度作出判决,并处相应罚金。

宣判后,十一名被告人均有悔过态度,积极缴纳罚金,表示刑满释放后会改过自新,不再触碰法律底线。

典型意义

本案是一起严厉打击疫情期间假冒注册商标犯罪、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权益的典型案例。商标作为一种重要知识产权,具有识别商品来源、促进商品销售、代表企业商誉的重要作用,对于企业发展具有极大地推动作用。

本案发生于2022年疫情防控关键期,十一名被告人生产、销售假冒天津九安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iHealth”注册商标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快速检测试剂的行为,不仅触碰了法律红线、侵犯了商标权人的合法权利,更危及了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甚至生命安全,严重影响疫情防控大局。

人民法院在充分考量中央疫情防控期政策的基础上,贯彻宽严相济的形势政策进行审理,既依法打击制售假冒涉疫用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又考虑到被告人存在自首、认罪认罚、主动缴纳罚金等情节对其予以从宽处罚,实现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的有机统一。

本案的判决起到了严厉惩处知识产权犯罪、服务保障民营企业的良好社会效果,既是给心存侥幸、企图通过制售侵权商品获利之人打了一剂“清醒剂”,更是为营造天津良好营商环境、强化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提升人民群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起到了积极的导向作用。

原标题:《【微案例】严厉打击涉疫假冒注册商标犯罪 依法保护民营企业知识产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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