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制造 | 家纺行业屡遭恶意“维权”怎么办?
清晨,我们掀开被子,离开温暖的被窝,打开窗帘,呼吸一口新鲜空气,精力充沛地投入一天的学习和工作;傍晚,忙碌一天的我们推开家门,迫不及待地躺倒在柔软的沙发上,抱着抱枕,看着自己精心布置的家,放空一天的疲惫…… 如果说,家是我们遮风挡雨的港湾,那么,我们精心布置的家纺产品,能让这个港湾充满了生活气息。 家纺行业是佛山七大核心版权产业之一,2018年至2021年,家纺行业作品著作权登记量稳居佛山市作品著作权登记行业首位,在版权助力行业发展的带动下,佛山市家纺行业百花齐放、不断创新,生产出一批批富有创意的家纺产品。 随着大众版权意识的不断提升 越来越多人通过版权登记来保护自己的作品 但是也有不法分子动了“歪脑筋” 通过抢注花样图案著作权 对商户进行恶意“维权”来获利 面对这种情形,我们应该怎么办呢? 监督纠正62件花型著作权虚假诉讼案件, 以诈骗罪提起公诉4人! 杭州某版权代理公司在轻纺城内推出花样版权申请登记、维权“一条龙”服务,鼓动市场经营户对权利人不明或仿制、抄袭的花样进行版权登记申请,在发现其他商户使用该花样后,以侵犯该花样著作权为由,向该商户进行索赔,维权所得赔偿款均归该公司所有。由此可见,该版权代理公司通过抢注花样图案著作权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 2022年10月,经柯桥区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对该公司4名主犯作出判决,其中公司主要负责人周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 那么问题来了,除了刑事打击之外,面对这种情况,我们还能怎么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中国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也就是说著作权是自动产生,不以版权登记为条件的。 权利人在作品完成后有意识地对作品进行版权登记,希望通过版权登记证书更有力地保护自己的创作,这是一件值得鼓励的事情。但是,有些别有用心之人利用版权来进行诈骗获利,比如,抢注花样图案著作权实施诈骗的犯罪行为等等,甚至有些商户经历了几次败诉后,也效仿这种模式,走上了抢注图案著作权进行“维权”的道路,令人唏嘘。 面对这种恶意诉讼怎么办?除了依靠政府的严厉打击,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我们也应该要做好版权登记,更有力地保护自己的智力成果。小编给大家提出几点小小的建议~ (1)尊重他人的智力成果,不抢注他人作品;上述案件中,杭州某版权代理公司鼓动商户对他人的作品进行版权登记,将他人的智力成果作为自己获利的工具,本质上是对他人智力成果缺乏尊重的体现。大众版权意识的提升,不仅需要政府的宣传、法律法规的完善,也需要大众对版权的尊重与认同,版权发展需要各方的共同努力。 (2)及时对自己的作品进行版权登记;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可知,著作权自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不需进行版权登记即可享有。但是我们依然建议权利人在作品完成后尽快进行版权登记,首先,通过版权登记证书能快速定位作品信息,便于后续的维权、授权等工作推进,能更好地对作品进行保护;其次,登记日期与作品完成时间越接近,相互佐证的作用越大。因此,及时对自己的作品进行版权登记是保护作品的重要一环。 (3)如实填写作品信息;权利人在进行版权登记时,往往容易忽视信息填写的重要性,版权登记证书就好像是作品的“身份证”,其中体现的信息,尤其是其中的作品完成、发表时间,以及对于作品独创性的描述,在后续的维权举证等一系列工作中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权利人在填写作品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如实填写哦。 (4)留存相应的证据;进行版权登记后,除了保存版权登记证书外,权利人还应该尽量保存作品创作的相关证据作为佐证,比如,创作手稿、底稿、取得授权的材料等等,尽可能保证证据链条的完整。 面对恶意“维权”怎么办? 面对恶意“维权”,大部分商户由于确实没有获得版权授权而惊慌失措,在对方出具版权登记证书后,因为担心对方起诉而希望尽快赔偿私了,不法分子正是抓住商户这种“怕麻烦”的态度,才会愈加猖狂。 因此,广大商户首先需要提高版权意识,不侵犯他人的版权;其次,在面对他人维权时,保持冷静,除了需要对方出具版权登记证书外,还可以要求对方提供一系列的证据佐证,比如其创作的手稿、底稿、取得授权的材料等等,必要时可向当地相关部门寻求帮助,如有需要,可与佛山市版权保护协会联系,我们会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为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帮助。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无法一蹴而就,其中必然经过不断的完善,才能趋向完美,版权亦是如此。大众版权意识的提升需要法律法规的完善、执法队伍的努力,也需要人民群众的支持与尊重,因此,我们必须坚定版权保护的决心,从自己做起,不让不法分子有机可乘,共同维护行业健康、高质量发展! 新闻来源:浙江检察 精彩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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