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惠州市惠城区澜茗轩茶烟酒商行被罚

发布时间:2023-03-18 03:53:02 作者:五色时光_多城市分站站群系统 来源:undefined 浏览量(71023) 点赞(2253)
摘要: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站获悉,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惠州市惠城区澜茗轩茶烟酒商行作出行政处罚,处罚事由为销售侵犯他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信用中国(广东惠州)网站获悉,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惠州市惠城区澜茗轩茶烟酒商行作出行政处罚,处罚事由为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惠城市监大队处罚〔2023〕3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惠城市监大队处罚〔2023〕34号

处罚事由:

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商品。

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惠州市惠城区澜茗轩茶烟酒商行

行政相对人代码:

法人:

黄苏苗

处罚内容:

1没收8瓶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洋酒,包括:5瓶700ML轩尼诗VSOP、2瓶1.5L轩尼诗VSOP和1瓶1L轩尼诗; 2.罚款贰仟元(¥2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 金额(万元):

0.0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3/14

公示截至期:

2024/03/14

处罚机关:

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

惠州市惠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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