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熊猫丫丫”“高启强”,商标注册为何如此“狂飙”
原标题:“熊猫丫丫”“高启强”,商标注册为何如此“狂飙”
其实,在当下的注意力经济下,抢注商标的乱象屡禁不止。在奥运名人、网络热词之后,凡是引人注意的词语,似乎都引起了商标抢注者的注意。
最新的两则相关热点新闻是:开播剧《狂飙》依然火爆,120个“飓风”商标和17个“高启强”商标被申请,连“老默,我想吃鱼”这句台词也不例外。theplay了”(暗示高启强想用老默杀人)也在申请注册商标中。
2003年,丫丫和乐乐两只大熊猫带着中美友好交流的使命前往美国孟菲斯动物园。虽然他们也是当时新闻的主角,但是“大熊猫丫丫”已经20年没有在舆论场上火起来了。近日,丫丫因为瘦出圈而引起了很多人的关注和喜爱,成为另类“网红”。其商标的附加值又开始“飙升”,吸引部分投机者的青睐也就不足为奇了。
为什么抢注商标会成为一门“生意”?
商标局负责全国的商标注册和管理,商标注册本身就具有过滤功能。比如最先申请注册的“高启强”就被拒绝了,理由是“高启强”是扫黑除恶题材电视剧《狂飙》的主角。影响,不得作为商标使用。
既然商标注册有行政监管和过滤机制,为什么抢注行为还是层出不穷?经过舆论的一轮又一轮的讨伐,抢注行为非但没有得到遏制,反而更加活跃了?
仔细分析原因,盈利能力依然是最大的驱动力。
与一些国家商标注册遵循在先使用原则不同,我国采用的是申请在先原则,因此申请商标注册的费用低廉,手续简单。而一旦吸引眼球的热词被成功注册,就可以坐等买家上门了。包括联想、李宁等,不少知名企业在商标注册上也曾因抢注而蒙受损失。一些炒家就瞄准了这个“漏洞”,开始了抢注商标的“生意”。
但是,在现有的审查机制下,单纯依靠注册部门发现和打击恶意抢注具有明显的局限性。对于恶意抢注的投机者也缺乏明确的规定。例如,即使认定“高启强”商标注册申请人恶意违反公序良俗和道德风尚,也没有更多责任机制约束申请人继续注册“老默,我想吃鱼”。
从已经曝光的案例来看,相当一部分被驳回的注册申请明显不符合公序良俗和道德风尚。
也就是说,根据《商标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上述公众人物的姓名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经检索,电视剧《高启强》主角的商标申请共有17件。
“三杯酒”处罚不足以警示迟到者
然而,日常生活中的商标抢注远比上述分析复杂。商标注册是先申请还是先使用,各有利弊。眼下是否需要改弦易辙,需要多重推演和精准权衡。但是,现行机制下的体制调整和创新,其实是可以推进的。
如果不能尽快转让注册商标,商标将不可避免地闲置。商标法中有“三撤”机制,即注册商标注册满3年仍未使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商标。如果商标撤回成功,则抢注人自动失去该商标。
毫无疑问,这个制度对占屋者也是一种约束,但三年时间会不会太长了?能不能缩短到2年甚至更短,缩短擅自占地者的过户交易时间,增加他们的风险。
再比如是否可以加强对擅自占地者的责任追究机制,加大处罚力度。几百元的注册费,被发现恶意抢注后不追究,或者仅以几百元的罚款作为“三杯酒”的处罚,远远不足以警示迟到者.
只有在遏制占屋、抬高风险上“真下功夫、出真招”,让占屋的成本远大于收益,让占屋者感受到痛苦,才能有效遏制占屋乱象。(完)(原标题:“熊猫丫丫”、“高启强”、“飓风”注册了多少商标)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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