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

发布时间:2023-03-05 18:59:17 作者:五色时光_多城市分站站群系统 来源:undefined 浏览量(8023) 点赞(0253)
摘要: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区经发局 按照《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冀工信企业函〔2023〕72号)要求,为进一

关于组织申报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工信局、开发区经发局

       按照《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冀工信企业函〔2023〕72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市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申报和复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有效期内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可申报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二批(2020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提出复核申请。

      (二)已列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示范企业或单项冠军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已认定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存在控股关系的企业,以及同一集团内生产相似主导产品企业,不予推荐。

      (三)近三年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质量、环境污染等事故或严重失信、偷漏税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不予推荐。

       二、申报方式

采取线上填报与线下报送相结合的方式,数据应保持一致。

     (一)线上系统填报。企业通过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平台(zjtx.miit.gov.cn)统一填写申报,自2023年3月15日至4月10日期间上传,有申报意愿的企业务必于4月10日完成线上申报。

     (二)纸质材料报送。申请书及佐证材料分别装订成册,报送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申请书首页填写“企业名称”并加盖企业公章,“推荐时间”统一填写“2023年4月20日”,“推荐单位”统一填写“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三、有关要求

    (一)积极申报。各单位要鼓励企业抢抓国家政策机遇期和窗口期,积极动员企业申报,申报数量不做限制,符合条件的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应复尽复,对于未推荐的企业,请说明原因。要注重持续性培育,要在日常工作宣传讲解专精特新“小巨人”相关政策规定,充分发现挖掘优质企业实施重点培育,补弱项,强长项,帮助指导企业做好发明专利、研发机构的申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在“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等方面实现突破。

      (二)认真审核。请各单位切实履行责任、严格把关,做好属地企业的组织推荐和初核工作,并对申请复核企业进行现场调研核实,提出推荐意见。不在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范围、提供的产品(服务)属于国家禁止、限制或淘汰类的企业,不得推荐。

      (三)及时报送。请各单位于4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正式推荐文件(附推荐汇总表和复核情况汇总表)(纸质一份)、《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纸质一式四份)、《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申请书》(纸质一式四份)、企业相关佐证材料(纸质一式两份)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同时,将电子版发邮箱gxjzxqyc@163.com。

     联系电话:0312-3101633

     附件:

    1.关于申报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复核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推荐意见

     2.企业申报佐证材/料(参考模板)

     3.省工信厅关于组织推荐第五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申报和第二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保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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