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俩经营十余家网店专卖“同款”首饰 假冒他人注册商标被公诉

发布时间:2023-03-05 18:00:07 作者:五色时光_多城市分站站群系统 来源:undefined 浏览量(10023) 点赞(0253)
摘要:爱美之心人皆有之,一些不法分子也瞅准了女性首饰饰品市场,通过电商平台做起了假冒大牌首饰的不法营生。2021年8月,南京的..._新浪网

  爱美之心 人皆有之,一些不法分子也瞅准了女性首饰饰品市场,通过电商平台做起了假冒大牌首饰的不法营生。

  2021年8月,南京的秦女士见朋友戴了一款葫芦造型的项链,也想在某电商平台上为自己挑选一款。输入“葫芦项链”进行搜索,结果出现数款相关的商品链接,让秦女士挑花了眼。在询问客服确保商品是正品、没有质量问题后,秦女士花费千元价格下了单,但是心里还有些忐忑。没过多久,卖家寄来了带有品牌包装的项链,项链的背面还印有品牌的logo,秦女士这才放心。谁知佩戴没过几个星期,项链就出现了掉色的问题,秦女士怀疑买到假货,于是向南京警方报案。

  秦女士购买的项链

  经过警方侦查,秦女士买到的确实是假冒Qeelin牌项链。警方很快抓获了经营网店的堂兄弟李某甲、李某乙和供货上家,查获了李氏兄弟共同经营的十余家网店店铺。审讯过程中,李某二人交代,通过这些网店对外销售了假冒Qeelin牌项链,并指认了网店的销售记录,经统计销售金额共计20余万元。

  2022年10月,该案被移送南京铁检院审查起诉。承办检察官审查该案时发现,李氏兄弟在到案后确实主动交代了销售假冒Qeelin牌首饰的事实,多次供述也比较稳定,但还是有一个细节引起了检察官的注意。警方查获的十余家网店的后台销售数据近万条,品种款式繁杂,这与李某二人交代仅销售假冒Qeelin牌的供述并不一致。

  查获的假冒首饰样品

  经过筛选、比对,并结合实际发货的商品照片分析,发现李氏兄弟在商品链接的标题上下足了功夫。大量链接使用首饰的俗称、款式、材质等词条进行命名,标题看起来平平无奇,但实际销售的却是假冒国际知名品牌的首饰,企图以此规避查处、逃避打击。针对这一发现,检察官初步判定李某二人并未如实交代所有罪行,企图“弃卒保车”、蒙混过关。

  经过检察官自行侦查,初步认定李某二人通过施某代发货销售出去的假冒首饰已经超过200万元,其中还包括了宝格丽、卡地亚、梵克雅宝等国际知名品牌。

抓获现场照片

  “我们做的都是同款,淘宝上好多这种。” 在得知检察机关要追加认定三个假冒品牌,将犯罪数额增加到200多万,李某乙显然有些坐不住了。面对检察官的发问,他开始推翻之前的供述,“我也不接触货,我也不知道啊!”李某乙开始编造更多的谎言企图逃避惩罚。堂哥李某甲也拒不交代,否认其参与犯罪,兄弟俩已经达成了“攻守同盟”。

  为了打消李某二人逃避罪责的念头,查清核实二人新提出的辩解,检察官进一步梳理出在案的客观证据。面对铁证,经过检察官的耐心释法说理,李氏兄弟二人不得不承认销售的首饰既是同款,也使用了权利人的注册商标。最终二人自愿认罪认罚,表示愿意退出所有违法所得,积极缴纳罚金。2022年12月30日,南京铁检院将该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抓获现场照片

  检察官提醒,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网店经营者作为当下最活跃的市场主体之一,在从事交易活动过程中同样要遵守各项法律法规。本案中,犯罪嫌疑人明知是假冒他人注册商标的项链,仍然积极联系货源,开设大量网店对外销售,违法所得和销售金额数额巨大,严重侵害了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扰乱了电商平台的正常经营秩序,应当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

  通讯员 吴文昊 扬子晚报网/紫牛新闻记者 刘浏

  校对 徐珩

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们

声明:如文章未标注出处,则均来自于互联网,标注出处例外;转载此文章须经作者同意,并请附上出处【五色时光_多城市分站站群系统】及本页链接。如内容、图片有任何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邮箱:ceo@ceccz.com

感兴趣吗?

欢迎联系我们,我们愿意为您解答任何有关网站疑难问题!

您身边的【城市站群推广专家】

搜索千万次不如咨询1次

主营项目:城市站群,网站建设,商标注册,手机网站,响应式网站,SEO优化,小程序开发,版权登记等

立即咨询 18603845386
在线客服
嘿,我来帮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