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启元宇宙的虚拟人法律问题探析

发布时间:2023-02-28 17:13:33 作者:五色时光_多城市分站站群系统 来源:undefined 浏览量(8023) 点赞(0253)
摘要:2021年是元宇宙元年,Roblox在招股书中提出了元宇宙的概念,Facebook直接更名为Meta(元宇宙),字节跳动90亿元天价收购国内VR行业头部厂商Pico(小鸟看看),百度推出元宇宙社交平台“希壤”,网易伏羲发布沉浸式活

2021年是元宇宙元年,Roblox在招股书中提出了元宇宙的概念,Facebook直接更名为Meta(元宇宙),字节跳动90亿元天价收购国内VR行业头部厂商Pico(小鸟看看),百度推出元宇宙社交平台“希壤”,网易伏羲发布沉浸式活动系统“瑶台”,微软花费687亿美元天价收购美国游戏巨头动视暴雪加码布局元宇宙。人民日报评论微信公众号发文称“元宇宙概念的走红,背后有着相应的技术支撑和社会生活因素。”,新华社发文指出“元宇宙有可能激发数字经济更大的活力,甚至可能刺激新一轮的科技革命,带动从现实到虚拟多个产业进一步潜力挖掘!”,武汉、合肥、上海市徐汇区、深圳市福田区均将元宇宙写入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南昌市设立元宇宙试验区打响元宇宙第一枪。2020年的新冠疫情让人们开始习惯于更长时间的“线上化工作和学习”,同时推动了虚拟人大规模、集中出现,以满足人们的“线上化娱乐”需求。2021年6月26日B站12周年庆时,董事长陈睿表示过去一年共有32412名虚拟主播在B站开播。2021年,虚拟人市场规模已超2000亿元。虚拟人现在已经进入游戏、传媒、文旅、金融等众多领域,以虚拟角色、虚拟歌星、虚拟主播、虚拟记者、虚拟讲解员等多种形式来到我们身边,并强势进入我们的生活,悄然地改变着我们的生活方式。虚拟人已经成为连接现实、开启元宇宙的重要角色,是元宇宙中一条重要的交互赛道,虚拟人可以和真人自然交互,能够为用户提供丰富的创作内容,并带来极致的沉浸式体验,甚至可能摆脱虚拟形象限制,呈现出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相互映射的一种可能性和必然性。

一、什么是元宇宙

Roblox是全球UGC游戏创作平台及互动社区,其在招股书中列出了元宇宙的8个特征:身份认知、社交、沉浸感、随时随地、多样性、低延迟、经济、文明。元宇宙是以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MR(混合现实)、XR(扩展现实)、AI(人工智能)、区块链、GPU(图形处理器)、数字孪生、云计算、边缘计算、脑机接口(现阶段主要应用于医学领域)等技术为基础,通过游戏、社交、虚拟人、NFT(非同质化代币或通证)、虚拟货币、工业仿真、数字城市等应用构成的下一代互联网生态。元宇宙应当是一个拥有海量用户创作内容、物理世界和社交关系的数字化呈现、原生于数字世界的虚拟资产价值显现、三维沉浸式体验、现实世界与虚拟世界相互映射的经济系统,在该经济系统中人们可以参与社区管理、劳动、创作内容获得回报,可以通过投资数字土地、交易NFT等获得利润,形成与现实世界类似甚至一样的经济文化繁荣。元宇宙应当是建立在各式开源软件、标准和协议基础上开放的各式数字化宇宙,各式元宇宙之间可能相互兼容也可能相互碰撞亦有可能相互共存。

元宇宙是继PC互联网、移动互联网之后的第三代互联网,是互联网时代的代际变迁,能够给用户带来从二维的平面视觉、听觉体验进展到包含空间性维度的三维沉浸式、交互式立体体验,包括视觉、听觉、触觉、味觉、嗅觉等多感官维度体验,是人类未来的数字化生存方式。该数字化存在并不是和现实世界分离,也不是和现实世界平行的虚拟世界,而是以虚实融合的方式形成现实世界和虚拟世界的相互映射,形成一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全新生活方式,提升人的体验、效率和更多无限可能。

二、虚拟人的发展历程

虚拟人起源于20世纪80年代,近年来随着建模、AI、动捕、渲染技术的发展进入高速成长期。2007年8月31日,Crypton Future Media打造了世界上第一个使用全息投影技术举办演唱会的虚拟偶像初音未来,此外初音未来还担任日本音乐团体Sound Horizon的演唱与合唱。2012年7月12日,上海禾念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推出女虚拟歌手洛天依,2016年参加“湖南卫视小年夜春晚”并与杨钰莹共同演唱歌曲《花儿纳吉》,2021年参加“中央广播电视总台春节联欢晚会”。2017年,Bilibili推出“虚拟次元的小希”和“虚拟次元的小桃”两位虚拟主播。2018年4月,迪丽热巴形成自己的虚拟人形象“迪丽冷巴”。2018年11月7日,搜狗和新华社携手发布全球首个“AI合成主播”。2019年,撒贝宁与自己的虚拟人形象AI虚拟主持人“小小撒”在央视网络春晚同台秀技。2019年7月3日,百度智能云和浦发银行共同打造了金融“数字人”——首个国内银行“虚拟员工”小浦。2020年“两会”期间,百度智能云和央视网在两会期间联合打造了AI主播“小智”,“小智”可以解答关于两会的问题。2020年5月1日,国内知名虚拟歌手洛天依和乐正绫等来到淘宝首次跨界试水直播带货。2020年8月13日,虚谷未来科技打造的国内首位少儿阅读虚拟推广人“班长”小艾,为第一位深入少儿教育圈层的虚拟偶像。2021年,腾讯游戏旗下NExT Studios和新华社联合打造的数字记者“小诤”,面向载人航天工程、探月工程、深空探测工程等中国航天重大项目开展新闻报道。2021年1月,前微软小冰团队一项名为“AI聊天机器人”专利申请获得通过,该专利可利用逝者的个人信息来实现逝者的数字“复活”,并与亲人进行实时互动和聊天。2021年2月,虚拟员工崔筱盼入职万科集团财务部,并拿下当年最佳新人奖。2021年6月,清华大学基于超大规模智能模型“悟道2.0”推出人工智能虚拟学生华智冰。2021年9月22日,芒果TV推出了首个虚拟主持人YAOYAO,先后参与马栏山算法大赛、《潮音实验室》等栏目。2021年10月2日,湖南卫视也正式推出了首位数字主持人“小漾”,并登陆湖南卫视新节目《你好星期六》。2021年10月31日,“创壹视频”开设了“柳夜熙”虚拟人物账号,以捉妖和美妆为关键词,实现了虚拟人与真人的自然交互,呈现出元宇宙的一种可能性。2021年11月9日,在GTC 2021大会上英伟达推出了3个虚拟人,第一个虚拟人是“迷你玩具版黄仁勋”Toy-Me,第二个虚拟人是一个可爱的“蛋壳人”,并使用面部跟踪技术与顾客保持目光接触并回应他们的面部表情。2021年12月20日,小冰公司推出数字孪生虚拟主播“N小黑”并与“每经AI电视”一同正式上线。2021年12月,江南农商银行推出VTM数字员工,百信银行推出首位虚拟数字员工AIYA艾雅。2021年12月31日晚,数字王国集团打造的“邓丽君”出现在江苏卫视2022跨年演唱会。2022年冬奥会AI手语主播正式亮相,为听力障碍群体进行赛事手语直播。2022年春节,蓝色光标旗下首个虚拟人苏小妹登上北京卫视春晚。2020年10月17日,爱奇艺推出虚拟人物才艺竞演节目《跨次元新星》。2021年10月22日,江苏卫视推出的动漫形象舞台竞演节目《2060》,节目中看到的都是虚拟动漫人物的表演,是目前国内的首个全虚拟场景综艺。2021年8月24日,网易伏羲推出沉浸式活动系统“瑶台”,先后举办了第二国际分布式人工智能学术会议和第十六届国际生物矿化研讨会,参会者化身“虚拟人”参会。2021年7月,东京新宿车站东口广场前的大型广告牌上惊现过一只巨型3D三花猫,名字叫“新宿東口猫”,还能够发出逼真的叫声。三花猫消失后出现的则是虚拟模特imma代言的全新广告,依旧是3D裸眼风格,惟妙惟肖。

2021年10月20日,广电总局发布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十四五”科技发展规划》,首次明确地鼓励和支持虚拟人的发展,文中提出“推动虚拟主播广泛应用于新闻播报、天气预报、综艺科教等节目生产,创新节目形态,提高制播效率和智能化水平。”,并在虚拟主播方面指出“面向新闻、综艺、体育、财经、气象等电视节目研究虚拟形象合成技术,包括2D虚拟形象的合成、3D虚拟形象的驱动、虚拟引擎构建、语音驱动、动作捕捉、面部表情捕捉等技术,提升节目制作效率及质量;”、“同时探索短视频主播、数字网红、直播带货等虚拟形象在节目互动环节中的应用,增加个性化和趣味性。”该规划首次明确地鼓励和支持虚拟人的发展。虚拟人正以看得见的生命形式出现在我们的现实世界里,逼真的建模技术可以制作高度逼真的人脸并支持人体动作和面部动画,通过语义记忆、情景记忆和情感记忆实现双向交互并与现实世界建立真实的联系,全息影像技术打造的3D裸眼风格让虚拟人直接出现在现实世界。

三、虚拟人的特征与分类

2021年3月,中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联盟总体组和中关村数智人工智能产业联盟数字人工作委员会首次发布《2020年虚拟数字人发展白皮书》,白皮书指出虚拟数字人宜具备以下三方面特征:一是拥有人的外观,具有特定的相貌、性别和性格等人物特征;二是拥有人的行为,具有用语言、面部表情和肢体动作表达的能力;三是拥有人的思想,具有识别外界环境、并能与人交流互动的能力。虚拟人指利用CG(计算机图形技术)、人工智能、动作捕捉、图形渲染、语音图像识别等技术构建,以代码与数据的形式运行,存在于虚拟世界并具有人类外貌特征、交互能力的拟人化形象。虚拟人可能是元宇宙一条重要的超预期赛道,虚拟人可以和真人自然交互,能够为用户提供丰富的创作内容,并带来极致的沉浸式体验,甚至可能摆脱虚拟形象限制,呈现出虚拟世界与现实世界相互映射的一种可能性。

从具体应用方面可以将虚拟人大致分为四类:功能型虚拟人,如AI合成主播、AI主播小智、AI手语主播;身份型虚拟人,如“虚拟次元的小希”主播、“虚拟次元的小桃”主播、虚拟学生华智冰、虚拟员工小浦、虚拟推广人“班长”小艾、虚拟主持人YAOYAO、数字主持人“小漾”、“蛋壳人”、虚拟员工崔筱盼、数字记者“小诤”、AI虚拟主持人“小小撒”、数字孪生虚拟主播“N小黑”、VTM数字员工、虚拟数字员工AIYA艾雅;偶像型虚拟人,如初音未来、洛天依、柳夜熙、苏小妹;分身型虚拟人,如“迷你玩具版黄仁勋”Toy-Me、“邓丽君”、迪丽热巴的虚拟人形象“迪丽冷巴”、网易伏羲沉浸式活动系统“瑶台”给参会者生成的分身、讯飞虚拟人交互平台给用户构建的虚拟人形象。从驱动方式方面又可分为非交互型、人工智能驱动型和真人驱动型,非交互型是指按照预先设置的内容进行回应,多应用于服务领域,如虚拟客服、虚拟医生;人工智能驱动型是指通过多模态技术和深度学习模型的运算结果实时或离线驱动虚拟人的语音表达、面部表情、具体动作,如虚拟歌手,虚拟主持人;真人驱动型是指基于真人的动作、表情等通过动捕设备驱动虚拟人,多应用于泛娱乐领域,如虚拟主播。按商业模式的不同又可以分为KOL(关键意见领袖)型、偶像型、品牌虚拟代言人、明星分身型等。按观看方式不同又可以分为数字型和全息型,用户可以在线上观看数字型,而用户现场则可以裸眼观看全息型。

四、虚拟人的发展现状

虚拟人产业链分为基础层、平台层、应用层,基础层包括建模软件、渲染引擎、芯片、传感器、光学器件、显示设备等软硬件,通过三维建模、数据预处理、渲染模型等操作为虚拟人的制作提供软硬件基础,制作静态虚拟人;平台层包括AI能力平台、建模系统、动捕系统、渲染系统等,从基础层获取数据信息后通过软件算法提供交互技术能力,可以让虚拟人活过来;应用层打造及运营虚拟人人设塑造人格,使用全息影像技术、虚拟现实、增强现实、混合现实、扩展现实等技术应用在游戏、影视、传媒、文旅、金融教育、医疗、零售等各种领域,让用户获得更强的沉浸感和交互感。虚拟世界和现实世界的大门已经互联互通,虚实之间连接的不仅是技术还有精神。虚拟人的内容是虚拟人的灵魂所在,他插上虚拟技术的翅膀并映射在现实世界中,虚中带实,实中带虚。

在未来的虚拟世界中,每个用户可能都有自己的虚拟分身,该虚拟分身可以是超写实的,也可能是次元风的,还有可能是卡哇伊的。在各类游戏等虚拟世界中,大量的非玩家角色(NPC)也需要做到千人千面。UGC(用户原创内容)已经成为用户使用互联网的一种新方式,(DAO)去中心化自治组织、Web3.0及大量开源软件的使用开启了虚拟人的社区创作模式。元宇宙中海量虚拟人的制作及其相关的艺术创作,依赖传统计算机图形技术的制作流程与效率无法满足,需要更加智能的创作平台以满足普通用户的需求。随着视觉捕捉技术的发展,可以仅通过手机自带摄像头就可完成基础的面部与肢体捕捉,UGC(用户原创内容)越来越成为现实。2021年2月11日,Epic Games宣布推出建模捏脸工具MetaHuman Creator,用户可以直接使用素材库里的发型和面部,不用经过数据采集即可创建自己想要的高品质数字人类。2021年4月,爱奇艺在叭嗒APP上正式上线虚拟偶像UGC工具“V豆”,人们通过上传本人视频再需要简单选择人物、场景,即可自创虚拟偶像并达到神奇的跨次元互动。2021年8月,网易伏羲首个沉浸式活动系统“瑶台”,其首创的AI智能捏脸技术可根据用户上传照片快速生成游戏捏脸参数,高度还原用户面部特征并制作成虚拟人。2021年10月25日,科大讯飞发布讯飞虚拟人交互平台,用户可以对虚拟人姓名、脸型、性格、爱好、衣品等进行人设设定,在1分钟内构建自己的虚拟人形象。虚拟人作为现实人的虚拟分身,以后有望在各宇宙相互认证和使用,或者以NFT形式通过相互认证和使用。

五、虚拟人法律问题探析

1、伦理问题

随着虚拟人在现实生活中的广泛大量使用,人们与虚拟人之间的情感连接越来越紧密,该种情感连接可能会影响到人们的真实社交,甚至有可能对虚拟人产生感情甚至结婚,这就有可能产生一系列伦理风险;另外虚拟人带来的沉浸式体验可能会对人们的精神、心理状态带来影响,改变人们在现实世界的日常行为和方式,甚至可能会产生暴力倾向,亦存在一定伦理风险;脑机接口虽然现在只使用在医学领域,但随着技术发展如用于自然人的学习、工作和生活,可能使自然人与虚拟人之间学习与思维互通互连,将混淆伦理的边界;虚拟人与自然人同台竞技,万科把优秀新人奖颁给了一个虚拟员工“崔筱盼”,导致自然人与虚拟人之间的界限越来越模糊,也存在一定伦理风险;目前在虚拟人伦理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尚待完善,存在潜在风险。2020年8月,从微软分拆出来的小冰公司的小冰正式推出了虚拟人类产品线,并复活了此前被用户定制的118万虚拟男友。小冰公司为了降低伦理风险,首先就是将面向用户的虚拟人类产品与小冰的商业化进行分割,其次就是“稳扎稳打”,在开放虚拟恋人产品时始终对增长数量保持着一定的克制。

2、刑事犯罪问题

自上世纪80年代虚拟人开始出现,有些国家发生了一些虚拟人犯罪事件。2005年,有人利用软件在虚拟生命游戏内殴打虚拟人并掠夺他们的财物,然后变卖成为现实世界中的金钱,被日本警方拘捕。2007年,网络游戏《第二人生》发生“虚拟强奸案”,一虚拟女子被一虚拟色魔利用一组程序编码控制了她在游戏中角色的身体并实施了“强奸”,比利时警方对此展开调查但最终未起诉。2008年,日本一名女子在网上与一名男子“相爱”并结为“夫妻”,因遭“丈夫”抛弃,该女子用黑客手段入侵“虚拟丈夫”个人电脑,将“虚拟丈夫”的“虚拟分身”杀死,日本警方以涉嫌非法侵入计算机和制造虚假电子数据对该妇女拘捕。2008年,支付“网上金钱”便可在一个虚拟社区与“虚拟小孩”性交易,德国警方因涉嫌触犯保护儿童条例而调查。2016年,一名女性玩家乔丹贝拉米尔在《城堡保卫战(QuiVR)》中被性骚扰。2021年12月,Meta公司元宇宙平台“Horizon Worlds”测试期间,一名女性测试者称她在虚拟世界里遭到了性骚扰。2022年2月6日,Meta 公司宣布将推出名为个人边界Personal Boundary 的功能,此功能将建立一个环绕在虚拟人物身边圆圈范围,对他人保持安全距离,以避免不必要的触碰与互动。

由于用户在虚拟世界中具有极强的真实性和沉浸感,人们在虚拟空间中的情绪反应会比较激烈,并有可能在人们的心理和生理方面造成极强的不安感和不适感。然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强奸罪、强制猥亵罪等犯罪要求犯罪对象必须是现实中有生命的自然人,虚拟人虽然从理论上是可永生的但其并不具有现实中的生命,故虚拟杀人、虚拟强奸、虚拟猥亵行为按现有法律规定不可能构成上述罪名。民法典第127条规定:“法律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该法条确认了网络虚拟财产的财产属性。虚拟杀人、虚拟强奸、虚拟猥亵因实施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数据等行为,有可能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等计算机相关犯罪;虚拟强奸、虚拟猥亵可能因利用程序控制虚拟人或传播电子淫秽书刊、影片、音像、图片行为,而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传播淫秽物品罪等,虚拟抢劫可能因利用程序控制虚拟人并劫取财物而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抢劫罪;虚拟盗窃可能因实施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相关数据等行为而构成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盗窃罪。

3、名誉权问题

虚拟人是开启元宇宙的先锋,是通往元宇宙的船票。在元宇宙中,人们可以自由设定虚拟分身的名称和社会形象,通过虚拟分身进行生产、消费和投资,与元宇宙中其他的人和物进行交互,这必然涉及到真人与虚拟分身之间的法律关系、该虚拟分身同样具备名称、肖像、荣誉和隐私等人格属性,该人格属性应当是依附于自然人的,且呈现出与现实世界中自然人人格权部分相同,但不等同的人格形态。

在熊文郁与杨婧瑶案中,熊文郁系南京市栖霞区熊文郁服装店业主,2013年12月起,杨婧瑶以“上莹大小姐”网名多次在熊文郁开设的网店购买汉服。2014年5月,熊文郁无端猜疑杨婧瑶高价倒卖其所购买的品名为“长相守”的汉服,并以“清辉阁媛媛”的网名不断在清辉阁官群发送侵害杨婧瑶名誉的信息,指责杨婧瑶系倒卖汉服的“黄牛”。熊文郁全然不顾杨婧瑶的申辩、解释,继续煽动且以悬赏的方式要求QQ群的会员对杨婧瑶进行人肉搜索,意图查出杨婧瑶的IP地址和个人信息予以爆料。在查出杨婧瑶部分信息的同时,部分不明真相的会员采用侮辱性的语言对杨婧瑶进行人身攻击,使得杨婧瑶的名誉再次遭到侵害。

法院认为:杨婧瑶与熊文郁在涉案的互联网上登记的都是真实的信息,熊文郁在清辉阁官群等网站上以“步光步光媛媛”、“清辉阁媛媛”名义发帖,使用侮辱性的语言恶意贬低“上莹大小姐”的人格。“步光步光媛媛”、“清辉阁媛媛”和“上莹大小姐”虽属于网络世界的虚拟人,但该虚拟人系现实世界的民事主体在网络世界的映射,熊文郁的上述行为致使杨婧瑶的社会评价降低,熊文郁主观上存在侮辱杨婧瑶的故意,客观上对杨婧瑶的名誉造成了侵害,故熊文郁的行为已构成名誉侵权,应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在马凌与孔伟案中,被告在“悦西安”公众账号上转载了《号外!西安最大自媒体“在西安”、“IN直播”被新浪销号》文章:“这个不带V的新浪账号,手下粉丝四十多万,长期以来和各路公职暗中勾连,在西安,甚至整个陕西境内,蛊惑人心、煽风点火,采取把个案矛盾无限放大的手段,制造、策划群体事件,离间阶级关系,给整个西安乃至整个陕西的社会安定造成了很大危害,早已引起了有关部门的注意。此微博恶意抹黑成性,脏话连篇,歪曲事实。经常用不正当的手段不经过审核便发出十分主观性的微博,经常恶意栽赃西安各企事业单位、公司、政府部门等,甚至不放过街头餐馆,之后收取高额费用方才删除微博,早已骂名满满。”截止2015年3月30日,该文章共有13787阅读量,245点赞数。

法院认为:公民、法人享有名誉权,公民的人格尊严受法律保护,禁止用侮辱、诽谤等方式损害公民、法人的名誉。公民的名誉权若受到侵害,有权要求对方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虽然“在西安”、“IN直播”两账户并非公民或法人,但作为网络虚拟主体,是具有虚拟人格的。虚拟人格单独是没有名誉权的,因其所产生的名誉权纠纷是由于侵害虚拟人格的名誉会导致其背后现实主体所获得和维持的社会评价降低。本案被告所发文章中,确实含有侮辱性、诽谤性言论,且该文章也有一定的阅读量,因此对“在西安”、“IN直播”两账户的名誉造成了损害。根据证据显示,此两账户知名度较高,故原告作为此两账户的管理使用人,其名誉当然受损。因此,原告主张被告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于法有据。

网络用户采用注册虚拟网名的方式,以虚拟人格依法参与网络空间活动,可以为现实中的网络用户本人带来精神层面的愉悦感,有时也可以为其创造实实在在的物质财富,因此,在网络空间对网络用户虚拟人格的侵害亦能转化为对网络用户本人在现实中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等合法权益的侵害;在网络环境中虚拟的名称必然与现实生活中的自然人相对应,故网络侵权责任的权利和义务主体均应由虚拟名称所代表的自然人承担;作为网络虚拟主体,是具有虚拟人格的。虚拟人格单独是没有名誉权的,因其所产生的名誉权纠纷是由于侵害虚拟人格的名誉会导致其背后现实主体所获得和维持的社会评价降低。同时,根据“人格权延伸保护理论”,虚拟分身的人格性权利是现实世界人们人格性权利在时间上空间上的延伸,在元宇宙这一虚拟空间的延伸;另外,虚拟分身享有的是不完整的自然人的人格性权利,不包括与生命体有关的人格性权益,如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虚拟分身享有的人格权应当类同于法人的人格权,是一种准人格权,该人格权的权利需要借助现实世界的人们代为行使。因此,人们以虚拟分身进入元宇宙进行数字化生活,可以为现实世界中的人们带来精神层面的愉悦感,也可以为其创造数字财富。在元宇宙中对虚拟分身人格的侵害,亦可对现实世界中所对应的人们所获得和维持的社会评价降低。

4、名称权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第一千零一十三条规定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元宇宙中的虚拟人并非享有生命的自然人,只能参照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享有名称权。虚拟人并非有生命的自然人,故虚拟人名称有可能侵害自然人姓名权,而虚拟人名称如被他人冒用、抄袭则可能因为导致混淆误认、淡化而构成不正当竞争。虚拟人名称如被他人冒用、抄袭要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首先该虚拟人名称应当符合“有一定影响的”这一前置条件,认定“有一定影响的虚拟人名称”,应当考虑该虚拟人名称主体部分、虚拟人名称的成立及使用时间、访问量和一定的市场知名度、为相关公众所知悉,进行任何宣传的持续时间、程度和地域范围,曾经受保护的情况等因素,进行综合判断。

在何炅诉上海自古红蓝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案中,上海自古红蓝人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在叨叨记账中大量使用何炅的“肖像表情包”和附加何炅人格利益的姓名,同时虚拟何炅人设,以何炅口吻向下载用户直接推送并非何炅本意的“撩人情话”。

法院认为:首先,案涉软件的核心逻辑是通过创设虚拟的AI角色,将自然人的姓名、肖像、人格特点等综合而成的整体形象投射到AI角色上,并且让用户可以与AI角色设置一定的虚拟身份关系,这是对原告整体形象和人格表征的利用,属于原告人格自由利益的范畴,肖像权、姓名权的人格利益无法完整涵盖案涉软件涉及的人格利益。其次,案涉软件的功能使得AI角色可以与真实自然人高度关联,容易让用户产生一种与原告真实互动的情感体验。在此前提下,软件预设了用户可以选择与原告建立包括爸爸、妈妈、男朋友、女朋友、儿子、女儿等亲密关系的功能,可以允许用户任意设置与AI角色之间相互的称呼,将创作回复语料的功能称之为“调教”这一通常用于长对幼、主对下、人对物等不对等关系中的词语,在互动页面中还设置了诸如“爱你”“抱抱”等亲密对话标签,上述功能设置不仅属于原告自由决定其人格要素如何被使用的范畴,还涉及原告人格尊严被尊重的利益。被告未获原告许可以上述方式利用原告的人格要素,侵害原告人格自由利益及人格被尊重的利益,构成侵害原告一般人格权的行为。所以,被告未经许可商业化使用何炅姓名,并与映射何炅人格形象的虚拟人物设定亲密人物关系、任意设定称呼、提供一定亲密对话标签等构成侵害何炅姓名权和肖像权。

5、肖像权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八条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肖像是通过影像、雕塑、绘画等方式在一定载体上所反映的特定自然人可以被识别的外部形象。肖像权是一项人身权利,只有现实中的自然人才拥有该项人格权,而虚拟人本身并不享有肖像权。虚拟人使用他人肖像作为图像不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条合理使用之规定,应当得到权利人许可,否则虚拟人的图像有可能侵害自然人的肖像权。早在1993年,三星广告中的机器人与《幸运之轮》女星凡娜怀特(Vanna White)长相相似,因此凡娜怀特(Vanna White)起诉三星广告中的机器人侵犯了她的肖像权,并最终胜诉。在上海第九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等与迭戈.阿曼多.马拉多纳案中,法院认为:第九城市信息技术公司及第九城市计算机技术公司在未得到马拉多纳合法授权的情况下,即在其公司开发、运营的热血球球游戏主界面中使用了马拉多纳的肖像及签名字样,主观上存在未尽到合理适当的注意义务之过错,侵害了马拉多纳的肖像权。在捏脸系统已经成为游戏的标配,并随着黑科技的加入以及玩家捏脸技术水平的提升,人们纷纷想要捏出自己喜爱的真人明星。该种将他人肖像用在虚拟人上属于制作、使用、公开他人的肖像,涉嫌侵犯他人肖像权。

6、声音权问题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对自然人声音的保护,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的有关规定。该条明确对自然人声音进行保护,虽然并没有明确自然人享有声音权这一独立、具体人格权,但明确了自然人享有声音权益,并参照适用肖像权保护。虚拟人因不是有生命的自然人,故不享有声音权或声音权益,但其有可能因为模仿明星声音或丑化、污损他人声音构成侵害声音权或声音权益,在世的或者已故的明星声音都受到法律保护,此处的明星声音可以是有内容的语言表达也可以仅仅是一段笑声,丑化、污损他人声音是指采用不恰当的借用、处理等手段导致该声音的使用违背或玷污了他人声音原有的使用意图和效果,比如将小米公司董事长雷军在印度小米新品发布会中的英文发言制作成鬼畜视频;如果上述行为不构成侵害声音权或声音权益,则还有可能因为混淆误认而构成不正当竞争。虚拟人模仿他人声音也有可能侵害声音商标权,声音商标是指由能够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声音要素构成的商标,该声音要素可以由音乐性质的声音构成,也可以由非音乐性质的声音构成,还可以由音乐性质与非音乐性质兼有的声音构成。

7、著作权问题

美术作品,是指绘画、书法、雕塑等以线条、色彩或者其他方式构成的有审美意义的平面或者立体的造型艺术作品,虚拟人物的形象通常可以作为美术作品获得保护。著作权法上的作品要求具有独创性,独创性是指作者在独立创作作品过程中创造出的具有独特个性的外在表达形式,其包含“独”和“创”两层含义,“独”是指“独立完成”即“原创非抄袭,不排除作者的技艺、才智等”,“创”是指“具有创造性”即“具有独特个性的外在表达形式而非思想,该独特个性是表达作者的思想、情感等”,“独”与“创”两者缺一不可,虚拟人的名称由于只是文字的简单构成不具有独创性,无法得到著作权法的保护,但如果构成混淆误认则可能得到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扮演自然人的虚拟人需要得到其本人的授权,而重塑已故艺人的虚拟人需要得到已故艺人的家人或生前签约演艺公司的授权。虚拟人创作的作品,由创造虚拟人的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享有著作权。

8、继承权问题

元宇宙内,虚拟身份成为人们在虚拟世界的身份标识,当虚拟身份所对应的现实世界中自然人死亡,这就涉及到了虚拟财产的继承相关法律问题。《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确认了对于数据、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在殷小淇、李爱华案中,法院认为:尽管转给李彩华的是米币网中的网络货币,但是该网络货币是以人民币等额投资转换而来的,《民法典》对数据、网络虚拟财产也予以保护。在朱琳、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河南有限公司信阳分公司案中,法院认为:原告要求被告移动公司配合将其父亲生前使用手机号码过户至原告名下,手机号码的所有权归属于国家,对于通讯工具号码属于广义的虚拟财产,电话号码随着被继承人的使用逐渐具有特定的人身属性,产生一定的关联利益,可见,手机号码的使用权同样具有财产权益,其本质是一种用益物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手机号码使用权可以作为自然人的个人合法财产得以继承。因此,元宇宙中虚拟人身份所对应的相应虚拟财产,可以按照《民法典》继承篇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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