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版权,方能创造“奇迹”

发布时间:2023-02-28 09:23:10 作者:五色时光_多城市分站站群系统 来源:undefined 浏览量(10023) 点赞(0253)
摘要:近年来,游戏行业特别是手游行业发展迅速,开发一款新手游的成本高、时间长,获取优质IP的价格也伴随着正版化过程水涨船高。

近年来,游戏行业特别是手游行业发展迅速,开发一款新手游的成本高、时间长,获取优质IP的价格也伴随着正版化过程水涨船高。在巨额利润的诱惑下,一些游戏公司不惜采取侵权手段盗用他人IP,或直接盗用游戏里的角色形象,或仿冒正版游戏名称,或攀附正版游戏知名度进行虚假宣传,由此引发了版权、不正当竞争诉讼。  近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审结一起因擅用他人游戏名称及角色形象引发的诉讼,认定侵权方构成著作权侵权及不正当竞争,须停止侵权并赔偿权利人经济损失50万元。  热门游戏遭攀附  《奇迹觉醒》(又名《奇迹MU:觉醒》)是由上海天銮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天銮公司)运营的一款手机游戏,2018年5月10日正式公测。该游戏讲述了魔族入侵奇迹大陆的故事,玩家可扮演剑士、魔法师、弓箭手、圣导师等职业,与奇迹大陆上的勇者抵御魔族的入侵。  自《奇迹觉醒》上架后,受到玩家的喜欢。与此同时,有玩家反应市面上出现了“山寨”版的《奇迹觉醒》。天銮公司经调查发现,网络上出现了一款名为《奇迹封神》的手机游戏,该游戏不仅名称与《奇迹觉醒》近似,应用图标中同样使用了《奇迹觉醒》中的角色形象。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该游戏的开发运营商广州游城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下称游城公司)还在互联网上将“奇迹觉醒”设为关键词进行《奇迹封神》的推广。  天銮公司认为游城公司的上述行为涉嫌侵犯其版权并构成不正当竞争,于是将其诉至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下称海淀法院),要求对方停止侵权,并赔偿300万元。  该案一审中,游城公司未向海淀法院提交书面答辩意见,也未到庭参加诉讼。  海淀法院经审理认为,天銮公司的《奇迹觉醒》游戏形象发布时间早于《奇迹封神》的上线时间,游城公司具有接触到涉案游戏形象的可能性。经比对,《奇迹封神》使用的游戏图标与《奇迹觉醒》中的“剑士”“魔法师”形象在颜色搭配、整体造型等独创性要素的体现上无明显区别,构成实质性相似。故游城公司上述行为侵犯了天銮公司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此外,海淀法院还认为,“奇迹觉醒”“奇迹MU:觉醒”均系天銮公司具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在《奇迹觉醒》名称中的主要组成部分“奇迹”和“MU”并非游戏类产品中的固有或通用词汇的前提下,游城公司使用的游戏名称易使相关公众产生混淆,或认为二者存在特定的联系,构成不正当竞争。游城公司使用含有“奇迹觉醒”的关键字进行百度推广,易使相关公众产生误认,该行为有悖于诚实信用原则和公认的商业道德,同样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  据此,海淀法院作出了游城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天銮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的一审判决。在收到一审判决后,游城公司提出上诉。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维持了一审判决中大部分判项,仅对赔偿数额部分进行了调整。该院认为,鉴于该案中被诉侵权图案数量较少,《奇迹封神》除两个角色形象及游戏名称外并未涉及《奇迹觉醒》的其他实质内容,《奇迹封神》所吸引的网络用户流量变现能力有限,据此酌情改判该案经济损失的赔偿金额为50万元。  典型案例鸣警钟  近年来,类似这样因攀附他人游戏形象引发的诉讼并不罕见。  在2021年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结的一起案件中,法院认定江西某网络公司在其运营的《封神》游戏的宣传广告中使用的素材与《问道手游》游戏中的元素构成实质性相似,其在视频网站违法发布侵权广告的行为,侵犯了权利人对《问道手游》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另外,该公司还在游戏中大量使用《问道手游》中特定的门派设置以及宠物太极熊形象,引人误以为系《问道手游》或者两者之间有特定的联系,恶意攀附他人商誉,构成不正当竞争。法院最终判决该公司停止侵权,并赔偿80万元。  有业内人士表示,此类案件的审理,对恶意攀附、意图火中取栗的“山寨”游戏开发者敲响了警钟。  北京市炜衡(广州)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张泽吾在接受中国知识产权报采访时表示,对于游城公司这类游戏经营者而言,应在游戏的策划、研发、宣传、运营等环节尽到合理谨慎的注意义务,包括事前对知名游戏、知名IP、同类型游戏进行调查,对游戏研发人员、运营人员等作出禁止抄袭的制度要求,要求其他游戏环节经营者对其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负责等,尽可能在事前将侵权风险降至最低。当侵权风险发生时,应谨慎对待权利方的侵权指控,建议引入专业律师进行侵权风险评估,在风险较大时主动停止被控行为或修改侵权内容,避免恶意程度加深、责任进一步扩大。  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一级合伙人朱琳同样表示,游戏经营者只有树立版权意识,刨除侥幸心理,同时在游戏开发前对市场上存在的各类游戏进行检索,尊重他人享有的作品权利,才能避免侵权行为的发生。  那么,对于游戏权利人而言,在游戏进入市场后,应采取哪些措施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在遭遇侵权时,又应如何应对?  张泽吾认为,正版游戏权利人一方面应主动梳理并及时固定己方游戏的相关知识产权,这对于后续维权具有重要意义,比如将游戏名称、游戏标志申请注册商标,将游戏程序、游戏画面、角色形象、剧本、技能特效等进行版权登记等,如此可以大大降低后期维权时的举证难度。另一方面应通过员工、游戏粉丝群体积极关注其他游戏经营者,尤其是同类型游戏经营者的游戏运营行为,及早发现他人的违法侵权行为并固定侵权证据,在诉讼中可充分利用证据披露规则和举证妨碍规则以争取获得理想的判赔金额。  “在游戏开发后,游戏权利人应明确游戏中的核心元素,进行相应的版权登记并保留作品的原件。侵权行为发生后,在向法院主张权利时,考虑到电子游戏版权侵权认定困难的可能性,还应同时寻求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以此保证对电子游戏作品权利的充分救济。”朱琳建议。  (赵瑞科)

二维码

扫一扫,关注我们

声明:如文章未标注出处,则均来自于互联网,标注出处例外;转载此文章须经作者同意,并请附上出处【五色时光_多城市分站站群系统】及本页链接。如内容、图片有任何版权问题,请联系我们进行处理:邮箱:ceo@ceccz.com

感兴趣吗?

欢迎联系我们,我们愿意为您解答任何有关网站疑难问题!

您身边的【城市站群推广专家】

搜索千万次不如咨询1次

主营项目:城市站群,网站建设,商标注册,手机网站,响应式网站,SEO优化,小程序开发,版权登记等

立即咨询 18603845386
在线客服
嘿,我来帮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