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南昌一工厂老板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3-02-07 06:39:17 作者:五色时光_多城市分站站群系统 来源:undefined 浏览量(13023) 点赞(0253)
摘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南昌一工厂老板被判刑

来源:新法治报

不义之财不可取

因未经商标所有人许可

大肆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

南昌一工厂老板最终栽了

近日,由南昌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伪造注册商标标识,并销售其伪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案在南昌高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经审理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何某犯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追缴违法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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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详情

2021年1月,张某(另案处理)拿着南昌市东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东海锦帆”注册商标的医用外科口罩包装袋样本过来,让何某“帮忙”生产一批包装袋。本着能挣钱的念头,虽然何某和张某都未得到注册商标所有人授权,何某还是接下了这笔订单,并利用其在南昌市进贤县的某塑料包装厂为张某生产制造了110.44万个含有上述注册商标的口罩包装袋。之后,何某又在同年12月接下张某订单,生产了1万个假冒南昌卫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宝松”注册商标的医用一次性防护服包装袋,销售金额约10.67万元,获利约1.5万元。

2022年4月7日,公安机关将何某抓获归案,并扣押了作案工具印制模板两根。经审查认为,何某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擅自制造“宝松”及“东海锦帆”注册商标标识,并销售其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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