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侵权!你应该知道!!!
此刻醒来吧让自己属于你自己
拾起你的倔强继续往前走别管那是非
黎明快来临你要勇敢的活下去
穿过这片漆黑就会到天明
擦干眼泪
有束光从那方向射来
那不是你的幻觉
是对你的期盼
——《此刻醒来》执玛(芝麻)乐团
今天想分享的歌曲是执玛(芝麻)乐团的《此刻醒来》。
相信大家在外出游的时候,经常会被店铺中播放的音乐所吸引,不自觉地踏进店中进行消费。那么,不知大家在听到歌曲的时候有没有思考过这个问题:“在店内播放音乐合法吗?”
我国法律规定:
表演者使用他人的作品演出,应当征得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使用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演出,应当征得演绎作品著作权人和原作品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
而未经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在商业场合使用作品构成侵权。
有些网友或许会知道,18年6月8日,音乐人林海发布微博称:海底捞未经其同意,在店内播放林海多首歌曲,并恬不知耻、屡次恶意侵权。这起侵权事件在当时闹得沸沸扬扬,引发了诸多网友的关注。我们本以为评论都是表达对于维权的支持,殊不知,依然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维权就是蹭热度,就是为了获取更多的流量关注。
不知不觉,“蹭热度”成为了侵权者对于维权者的批判,诸多机构和个人在被发现侵权之后,第一要做的不是联系原创作者沟通道歉,而是利用舆论压力迫使维权者放弃属于自己应有的权利。这可悲吗?我觉得很可悲。
近日来,网络上也有很多关于侵权的报道和搜索,各大地方卫视侵权红昭愿芒种,秦霄贤声声慢侵权等。
当社会整体环境对于著作权的保护力度不足,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单薄时,企业机构或者个人一旦发现有利可图,便会想尽一切办法钻空子,这不仅会损害原创作者的利益,尤其对于一些作者来说,作品就是心血,就是自己的孩子,这给他们造成的伤害是很难弥补的。同时,当这样的风气开始蔓延开来,对于社会的整体发展都是极为不利的。
不过,纵然现况不是很好,但是整体相较于之前也是有进步的。
希望看到文章的各位可以坚决抵制侵权盗版作品,维护原创者的利益,相信整个行业会越来也好,越来越清澈透亮。
借用一位小编很喜欢的博主@1991与她的话——
我相信这个行业会更好,音乐版权会越来越得到重视。
我相信以后我们走在街上路过的服装店奶茶店播放的歌曲都是有授权的。
我相信演出现场的翻唱都会补授权,会付费。那怕金额不高,那怕时间晚一些。
我相信综艺节目都会提前取得授权,哪怕播出后再去补授权,只要愿意。
只要有心,我相信,一切都会越来越好。
祝你今天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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