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之十一:侵犯著作权罪中的外挂、私服
王卫东律师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目前,侵犯著作权的犯罪对象集中在玩具、计算机软件和影视剧集等类型。现在,除了考试辅导书之外,图书很难卖得出去,无论正版图书还是盗版图书都不挣钱。侵犯著作权犯罪也在与时俱进,挣容易挣的钱,比如,卖玩具挣小孩子的钱,卖游戏、卖剧集挣时尚年轻人的钱。
安装游戏“外挂”实质上是一种在游戏中的作弊行为。开发“外挂”程序的行为就是: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游戏作品采取的保护技术措施。在《刑法修正案(十一)》施行之前,涉“外挂”的案件定性不统一,有定非法经营罪的,有定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的,有定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罪的,还有定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后,开发“外挂”软件的行为基本上统一定性为“解密型”侵犯著作权罪,“外挂”软件本身应属侵权复制品,单纯销售“外挂”软件的行为,构成销售侵权复制品罪。
“私服”是与“官服”相对应的词,是“私自架设网络游戏服务器”的简称,社会危害性显然要比“外挂”大很多。“私服”具体是指未经网络游戏软件权利人授权,非法获取网络游戏服务器端安装程序或其源程序,私自架设网络游戏服务器,通过游戏玩家网上充值、购买游戏装备等途径获利,可以通俗地以卖“官盐”和卖“私盐”相比拟。
2021年以来,江苏、浙江、上海、湖南等地的法院都有以侵犯著作权罪对架设“私服”的行为人定罪量刑的判例。行为人在这类“私服”案件中,操作手段各不相同,但实质上都是比照市面上的爆款网络游戏,另行开发同款或相似的网络游戏,提供给游戏玩家。
以上海三中院审理的《热血传奇》案为例,行为人通过互联网下载《热血传奇》游戏相关素材,自己编写命名为《追忆传奇》游戏引擎和游戏代码,搭建运营《追忆传奇》游戏“私服”,收取用户充值钱款。
经鉴定,涉案《追忆传奇》游戏与《热血传奇》相关素材形象相同,关键游戏场景截图完全重叠。由于“私服”《追忆传奇》游戏引擎和游戏代码是行为人自己编写的,并不是直接复制或购买的“官服”《热血传奇》的软件和源代码,因此行为人并未侵犯游戏软件本身的著作权。经鉴定,涉案的《追忆传奇》与《热血传奇》除少数游戏地图中名称不同、怪物缺失外,游戏玩家经过的其余游戏地图名称、游戏行进路径、游戏地图传送点坐标,BOSS级怪物名称和形象均相同,且对视频中关键地图坐标点进行截图比对后,主要场景可完全重叠,两款游戏的内容和表述达到实质性相似的地步,故,行为人实施了非法复制游戏作品的行为,质言之,行为人通过编写与原作品不一样的软件程序,复制出了与《热血传奇》内容和表达实质性相似的视听作品。
由“外挂、私服”类案件在实务中也被定性为侵犯著作权罪,可见,刑法对于游戏作品的保护力度很大,基本上是全覆盖,内容和表达都保护,即使“换个马甲”也不行。
王卫东律师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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