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深圳市坪山市场监管局查处首例侵犯软件著作权案

发布时间:2023-06-04 06:19:40 作者:五色时光_多城市分站站群系统 来源:undefined 浏览量(75023) 点赞(0253)
摘要:本报讯 (许创业)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坪山监管局(以下简称“坪山市场监管局”)将辖区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侵犯他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该案为坪山区首宗侵犯软件著作权案件,有力震慑了盗窃知识产权成果的违法分子。据了解,今年年初,坪山市场监管局接到辖区某高新技术企业甲公司举报,该公司多

本报讯 (许创业)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管局坪山监管局(以下简称“坪山市场监管局”)将辖区某科技有限公司涉嫌侵犯他人计算机软件著作权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该案为坪山区首宗侵犯软件著作权案件,有力震慑了盗窃知识产权成果的违法分子。

据了解,今年年初,坪山市场监管局接到辖区某高新技术企业甲公司举报,该公司多名在职员工利用职务之便窃取公司核心计算机软件技术,并在异地设厂(乙公司)生产经营进行牟利,对甲公司核心竞争力及经济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害。

由于软件著作侵权案件存在隐蔽性强、核心证据易灭失、人员布控复杂等特点,坪山市场监管局立即与坪山区公安分局成立联合行动组,开展专项行动,共出动精干执法力量56人次,对乙公司厂房和甲公司开展现场调查。经过全面核查相关证据,联合行动组固定了陈某等3名涉案嫌疑人利用职务之便盗取甲公司的3款核心软件代码并用于生产经营获利的违法事实,并查扣电脑、移动硬盘等涉案物品。

坪山市场监管局对甲乙两家公司涉案计算机软件源代码进行提取,委托广东公标知识产权司法鉴定所对依法提取的电子数据、设备、文件等进行比对鉴定。经鉴定,甲公司员工李某开发的两款涉案软件所用的软件源代码文件与甲公司对应计算机软件源代码文件皆对应匹配,程序目录结构相同,源代码文件“完全相同”或者“实质相同”。乙公司未经著作权人甲公司许可,擅自复制发行著作权人软件的违法行为确凿。

因本案违法所得超15万元,已涉嫌触犯刑法相关规定,坪山市场监管局依法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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