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费办理,版权登记了解一下!
当你通宵达旦创作的一篇文章
呕心沥血拍摄的一张照片
耗时费力绘制的一幅画作
被随意转载,还不被署名的时候
心里是不是有种莫名的痛......
如何有效地保护自己的智力成果呢?
您需要一份《作品版权登记证书》!
版权,也称为著作权,是著作权人对其创作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开展好作品版权登记是加强版权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有利于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有益于激励全社会创新创作,有助于解决版权纠纷并推动价值转化。
1►如何进行版权登记
通过“山东宣传版权保护与服务平台”(https://www.sdszpdj.com/),您可以足不出户在线上进行作品登记,获得《作品版权登记证书》。
为维护版权人合法权益,青岛市市南区文化和旅游局现已开通版权登记初审端口,负责版权登记初审,省版权局负责终审。社会公民、法人、企事业单位均可自愿申请作品版权登记。
(办理机构或个人请选择“青岛市市南区文化和旅游局”,登记过程如遇问题,可直接咨询联系,联系电话:51989772。)
2►办理依据
山东省著作权保护条例第十一条:作品自愿登记的,作者或者其他著作权人应当持申请书、作品或者作品复制件、作品登记表、作品说明书、权利保证书和身份证明向设区的市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由设区的市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审查后,报省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发给作品登记证。
3►办理条件
作品著作权登记申请者应当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所有人及其代理人。
4►申请材料
作品登记应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明。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必须为山东省所辖地区,包括自然人的身份证原件扫描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版、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扫描版等;
2.权利归属方式及其说明。(上传盖章/签名扫描版至“权利归属方式及其说明”附件处)
“权利归属方式及其说明”上传附件区分以下几种情况:
①著作权人为单位的为“法人作品”,应提交法人作品声明(同时上传单位的身份证明原件扫描版)。
②著作权人为个人的,应提交非职务作品创作证明(有工作单位者)或非职务作品创作保证书(无工作单位者);
③如为“委托作品”,应提交委托协议(同时上传双方身份证明原件扫描版);
④如为“合作作品”,应提交合作协议(同时上传所有著作权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扫描版);
⑤如为“职务作品”,应提交作者和单位之间的著作权归属协议(同时上传作者和单位的身份证明原件扫描版)
3.作品。作品需提交电子版本。作品以照片形式提供的,照片必须清晰完整;
4.作品自愿登记权利保证书。(上传盖章/签名扫描版至“作品自愿登记权利保证书”附件处)
备注:申请材料模板可以在“山东宣传版权保护与服务平台” https://www.sdszpdj.com/ 下载。
5►基本流程
1.申请人通过线上平台注册,按照指南、模版上传相关材料;(办理机构或个人请选择“青岛市市南区文化和旅游局”)
2.青岛市各工作站通过线上平台对著作权人的作品著作权登记材料进行初审,山东省版权局进行终审,发证。
6►办结时限及收费标准
法定办结时限:25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1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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