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非知名网站"的公证书固化网络证据的可信度认定
发布时间:2023-05-16 16:15:41
作者:五色时光_多城市分站站群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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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关于对"非知名网站"的公证书固化网络证据的可信度认定,举证,公证书,网络证据,非知名网站
由于网络属于开放的平台,故而其信息的来源也非常丰富,其信息的随意性就比较大;同时,对于非知名网站,网络证据由于技术上的原因,导致其事后修改的可能性亦较大,难以固定。故而对于网络证据的采信并不能仅仅依据网络公开的信息,而应当综合考虑信息来源以及可靠性,从而对网络证据所反映内容进行确认。在没有可靠的技术鉴定机构提供数据可靠性鉴定和证明的前提下,主要还是通过网站的资质来对网站信息形成和筛选的可靠性进行判断进而决定证据最终的采信与否。
采用公证书形式固定的或当庭演示的网络证据,其形式上的真实性可以确认,但不能证明网页内容的客观真实性。对于一些信誉度较高的网站,如政府类网站、知名非政府组织网站、大型科研院所网站、正规大专院校网站、知名商业网站等以自己的名义发布的信息,在通过公证、当庭上网演示的前提下,可认定其来源可靠。但是对于一些审核机制不严格、营利性和交互性强的公司网站,虽然通过公证的方式可以固化某个时间点的网页,而由于审核机制较宽松,网站登录者在具备一定条件的前提下可以随意发布和修改自己的信息,导致该网络证据的真实性变弱,以上情形在具有反证的情况下尚需具体分析。
因此,并非采用公证书形式固定下来的网络证据就一定可以采信,而首先应该考虑网站的资质;其次,应该鼓励对方当事人积极举证,毕竟现实中网络技术和信息传递技术发展迅猛,不能期望大家对所有的网站资质具有准确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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