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万、3万...我市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新政策来啦!
为贯彻落实《关于建设高素质强大人才队伍的若干意见》(台市委发〔2020〕64号)和《关于加强大学生招引工作的补充意见》(台政办发〔2021〕37号),加强高校毕业生集聚工作,夯实基础人才保障,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细则,详细可见《临海市高校毕业生集聚政策兑现细则》临人才领〔2022〕15号。
01
补贴对象
2022年4月2日之后首次来台州,在临海企事业、社会组织就业或自主创业的;与用人单位签订三年以上聘用合同;在临海缴纳社会保险满3个月,年龄在35周岁以下,毕业五年内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含在职博士,博士年龄放宽到45周岁)和在校取得技师、高级工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师学院毕业生(下面简称技师、高级工)。
其中,已在临海工作的人才脱产取得博士学位并回临海工作的,视为首次来临工作的全日制博士毕业生享受补贴。
注:安家补贴所指的毕业生是指其首次在台州缴纳基本养老保险的时间在毕业5年内的专科及以上毕业生。对2020年7月25日至2022年4月1日引进的(以社保起缴时间为准)按《临海市高校毕业生集聚政策兑现细则》(临人才领〔2021〕13号)执行。
02
企事业、社会组织范围
(1)企业:在我市登记注册的企业(不含临海市外企业在临设立的分支机构,不含国家禁止及限制类产业目录)。
(2)事业单位:市所属且性质为学校、医疗卫生单位、科创平台和科研院所的事业单位。其中党校引进的专职教师,学历需博士可享受相关政策。
(3)社会组织:发证机关为省、台州市和我市政府管理部门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社会中介组织以及城乡社区社会组织等。
03
补贴标准
04
申请材料
(1)《台州市新引进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护照)、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国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复印件,技能类还需提供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4)申请人属来临就业的,提供与企业签订的3年以上有效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连续3个月(含)以上社保缴纳证明和所在企业(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证书)复印件;
(5)属来临创业的,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和连续3个月(含)以上纳税证明复印件;
(6)申请人社会保障卡复印件。
05
申请流程
(1)线上初审:
登录浙里办个人账户,进入浙里办首页,搜索“台州人才在线”,进入应用;找到首页“安家补贴”服务,点击进入服务,认真如实填报个人相关申请信息,并上传附件;(收到退回修改或不通过短信,可登录浙里办——台州人才在线——我的——我的政策兑现查看原因)
(2)纸质资料提交
初审、复审通过后,收到线上复审通过的短信,请申请对象提交《台州市(临海)安家补贴申请表》一式一份(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提交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均要盖单位公章,或骑缝章)和原件递交至临海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1810办公室(企业申请人数较多可由人事统一递交)。
(3)公示
符合申请条件并通过审核后将进行公示。
(4)拨付
公示结束后,拨款至申请人个人社会保障卡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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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州市新引进高校毕业生安家补贴申请表》
内容来源临海人社、临海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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